孟德斯鸠法制格言 (精选12句)

孟德斯鸠法制格言 (精选12句)

1、法律决不是固定不变的;相反,它会随着环境和命运的变化而变化,就像天空和大海会随着风和浪的变化而变化一样。

2、法律是世界的工具。于是,他们决定什么是对的,什么是错的,人民各县都接到了命令。

3、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个人损害他人的权利,而不能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。

4、法律保护人们免受武断的决定,它给人们一种安全可靠的感觉,它使人们远离未来不祥的黑暗。

5、一个国家内部问题的真正解决方案取决于良好的立法,而不是机遇。

6、为了达到目的,惩罚的严厉是绝对必要的。超过这个限度的惩罚不仅是过分的邪恶,而且会对实现正义的目标造成极大的障碍。

7、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法律的萌芽,毫无疑问,它们是好的法律。这样的法律将抑制邪恶,奖励正义。

8、立德防恶是一种仪式,禁止非立法是一种法律。

9、如果司法机构合并,法官将拥有压迫者的权力。

10、法律是一纸空文,没有法庭来解释和定义它的真正含义和实际作用。

11、我所说的“人的法则”是指一种生活方式,在这种生活方式中,生活和国家都是安全的。

12、救济先于权利,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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